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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投资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下称《操作规程》)在市工信局官网公布,5月30日前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据悉,深圳市将推动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本地工业项目落地,并给予一定的资助。 没有工业投资,就无所谓工业经济,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深圳始终坚持“工业立市”发展战略不动摇。为加大对全市工业投资项目扶持资助的力度,强化工业投资项目对深圳市工业投资稳增长的推动作用,深圳市政府于2021年2月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工业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上述《操作规程》应运而生。 根据《操作规程》,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并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使用,专项用于落实经市政府决定的促进产业发展政策的专项资金。 根据资助项目实施主体的不同,分设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上市公司本地工业投资项目(均不包含技术改造项目)。其中,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是指支持深圳企业在深圳投资建设的、列入《深圳市重大工业项目名录》的工业投资项目;上市公司本地工业投资项目是指支持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深圳企业,将其在资本市场上所募资金投资在深圳实施的工业投资项目。 在资助标准上,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上市公司本地工业投资项目均为: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且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资助项目不符合《操作规程》所列各有关规定,取得“项目资助计划”资助资金的,以及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已取得资助资金、但因申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资助项目被《项目名录》撤销的,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撤销资助项目,并向项目实施单位追缴已取得的全额资助资金及其孳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