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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高明到2023年底初步建成“田园城市新样本”

实施三年提升计划,形成具有高明特色的生态价值实现方式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5月14日        版次:FA14    栏目:    作者:张闻

     高明区农村环境整治已经取得了一定效果

     高明农业发展,一片丰盛景象

  

  文/羊城晚报记者 张闻  图/通讯员

  

  高明区12日召开区委农村工作会议暨“美丽高明”大行动三年提升计划动员大会,会议提出,要在“美丽高明”大行动启动一周年之际,接续实施“美丽高明”大行动三年提升计划(下称“三年提升计划”)。

  根据“三年提升计划”,2021年为三年提升计划的重点攻坚年,2022年为全域提升年,2023年为整体巩固年,根据计划,高明区要高质量完成“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美丽山林”六大重点任务。到2023年底,要形成具有高明特色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价值实现方式,初步建成“田园城市新样本”。

  与去年启动的“美丽高明”大行动相比,三年提升计划将原有的“美丽家园”“美丽田园”专项行动优化为“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城市”三年行动要求着力解决市容市貌“脏乱差”、品质不高等突出问题,至2023年基本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美化”的目标。“美丽乡村”三年行动则要求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系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打造一批美丽田园示范点(示范片),建成一批美丽乡村示范带。

  其中,“美丽城市”三年行动提出,今年年底前高明需完成1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拆除城市主干道路两侧违法搭建,完成150个农庄(大排档)外观整治工作。到2022年,“三沿一口”区域内明显影响市容市貌的重大违建全部清拆,至2023年,全域明显违法建(构)筑物实现有效整治。

  与此同时,今年,佛山市将启动新一轮高明革命老区帮扶计划,届时高明将紧抓契机启动革命老区乡村经济发展行动计划,通过发展农村经济持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同时把“三清三拆三整治”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期工作深入推进,将环境整治与乡村建设相结合。到2023年,全区实现85%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0%以上行政村达到特色精品村标准,建成11个以上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4条以上美丽乡村示范带的任务目标。

  高明区委书记杨永泰强调,高明要把“美丽高明”大行动作为争创国家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创新实验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重要抓手。高明将重点落实“抓示范、建重点、成连片”原则,结合市区示范村、重点村建设以及沧江及其支流杨梅河、西安河等碧道建设,打造串连乡村振兴和休憩旅游的景观生态廊道。“在提升城乡品质中不断塑造发展新优势,在新起点上奋力谱写高明追赶超越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