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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人行工作人员前往海产养殖户的蚝排调研 |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唐婷斐 谭耀广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江门人行”)联合中国银保监会江门监管分局、江门市金融工作局、江门市扶贫办、江门市人社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金融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13项具体内容包括明确金融重点支持领域、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等。 延续各项优惠政策 据了解,此前江门人行已综合运用多项结构性货币政策,推动央行优惠资金在江门对带动帮扶人口就业增收的市场主体进行精准滴灌。根据《意见》,相关政策将得以延续。其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实体经济工具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对于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由企业和银行自主协商确定,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江门人行将继续按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给予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激励支持。对法人金融机构新发放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给予贷款本金40%的优惠资金支持。 《意见》还提出,在五年过渡期内,金融机构要保持主要融资支持政策总体稳定,重点支持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同时,一些江门本地特色做法,如金融精准扶贫单位、全省首个地市级金融支农联盟等,要保持工作机制畅通,加强银企对接。 培育产业促贫困人口就业 江门人行人士也介绍,《意见》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通过金融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培优等,确保帮扶人口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意见》明确,要综合运用金融支持民营、小微、涉农、绿色、创新创业、先进制造业等优惠政策,支持各类带动帮扶人口就业创业的市场主体发展,防止帮扶人口失业返贫。 尤其是针对农业经营主体,《意见》要求积极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碳汇收入、碳排放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知识产权等农村“沉睡”资产,因地制宜创新各类融资产品,更好地满足差异化融资需求。同时,扩大信用贷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稳步推动供应链融资发展,为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利。最后,《意见》鼓励各金融机构通过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与江门工、农业产品产销的精准对接,帮助拓宽产品销路,助力帮扶人口稳岗就业。 下一步,江门人行还将与各部门协同配合,发挥政策合力,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引导银行机构下沉业务,推动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配套服务体系,持续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金融“活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