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园,通讯员王佳淑、朱晔辉报道:近日,龙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龙华区某运动服饰店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的一宗知识产权行政案件。该案是龙华法院实施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以来受理的首宗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本案由龙华法院副院长李育元担任审判长,与综合审判庭庭长洪英利、知识产权纠纷专业法官会议召集人许逸楠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以此充分发挥院庭长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等案件审理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据介绍,2021年1月26日,被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执法人员以原告龙华区某运动服饰店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货物而扣押了原告销售的货物,并查封了原告的经营场所。 原告认为其销售的货物有合法来源及合法商标授权,被告是在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扣押了原告销售的货物,并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查封了原告的经营场所,因此原告起诉要求撤销被告扣押货物、查封经营场所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确认被告查封经营场所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 被告主张原告在其经营场所销售的货物实际使用的标识属于不规范使用授权注册商标,且该标识与某知名注册商标高度近似,构成商标侵权,被告依照法律规定扣押原告销售的货物并查封原告的经营场所,被告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程序合法正确。 合议庭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听取了原被告双方关于原告销售货物的商标注册情况、原告销售的货物是否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的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是否违法等意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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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庭长组成合议庭审理
龙华法院受理一宗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6月09日
版次:Z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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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园、王佳淑、朱晔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