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达报道:近日,针对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违反《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行为,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出香洲区的首张罚单。 《条例》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梅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未按照《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以及第二十条第一款“保持分类投放点和收集容器完好、整洁。”依据《条例》,梅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小区管理责任主体当场开出罚款处罚文书。 随后,在社区的协助下,该小区物业连夜对处罚内容进行整改,并安排督导员于早晚高峰期在投放点对居民进行分类督导。 据悉,自《条例》实施后,梅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多次对辖区内各小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物业是否按照要求设置分类投放设施、楼层撤桶等内容。 香洲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香洲区将继续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的违法行为,同时,持续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实现从强制分类到主动分类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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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香洲开出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6月18日
版次:ZX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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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