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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

今年12月31日前申领,逾期不受理申报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7月07日        版次:FA13    栏目:    作者:景瑾瑾

  羊城晚报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记者6日从佛山市人社局获悉,为继续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佛山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暂至2021年12月31日,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哪些情况可以申领?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佛山市、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佛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申领,逾期不受理申报。

  在佛山市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具体怎么申领失业补助金?据介绍,申领人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入口办理申请。现场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最后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各分局(办事处),填写《失业补助金申请表》办理申请;或在社银智能柜员终端机自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