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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拟规定

民办幼儿园不得与娱乐场所毗邻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7月09日        版次:ZXA13    栏目:    作者:钱瑜

  羊城晚报讯 记者钱瑜报道:为进一步规范珠海市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珠海市教育局起草了《珠海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该标准为珠海民办幼儿园设置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在珠海本市范围内新设立的民办幼儿园。

  《征求意见稿》提出,珠海民办幼儿园选址需交通便利、日照充足、地质较好、环境适宜,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抗震防灾等相关规定。不得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中转站及污水处理站、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物品、有较强电磁波辐射等喧闹脏乱、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

  幼儿园应当有完全独立的园舍、室外活动场地、围墙及独立出入口,出入口应当留有人员安全集散和车辆停靠的空间。幼儿园不得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幼儿园中的生活用房应设在一到三层,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范围内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的措施。

  《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设立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决策机构应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监督机构应当有党的基层组织代表,且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3。教职工人数少于20人的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

  幼儿园举办者应当有与办学规模相当的开办资金(不得向幼儿或幼儿家长集资办学)。资金来源应合法、稳定,能够保障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所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园。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民办幼儿园办学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标准班额: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班额5人。

  《征求意见稿》对教职工也提出相应要求。全体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不低于1:7,全体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不低于1:9。每班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者配备3名专任教师,保育员不可代替专任老师。此外,幼儿园专任教师须为幼儿师范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资格证。保育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