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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处罚法》实施首日,深圳市司法局开展专题讲座

请来法学教授“上课”答疑解惑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7月16日        版次:ZA13    栏目:    作者:李天军、司新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天军、通讯员司新宣报道: 7月15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开始实施,该法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法律。为准确把握新《行政处罚法》修订的内容,切实提升深圳市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对新法的理解和适用,当日下午,深圳市司法局在天平大厦开展了新《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活动,各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及各街道司法所组织执法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在分会场参会。

  专题讲座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宋明教授授课。宋明教授介绍了《行政处罚法》修订的历史沿革,重点说明了此次修法的背景和主要目的。她以《行政处罚法》新增加的22个条款为主题,对行政处罚的定义、种类、管辖与适用、程序与决定、执法主体变化等多方面开展详细解读,细致深入、内容丰富,结合深圳市综合执法改革的现状,不仅具有理论高度,更具有实践深度。讲座的成功开展,对于强化参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现场还进行了交流解惑,听众积极提出自己的问题。有参会者对新《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地方政府规章在没有上位法的规定下,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的行政处罚,在实操中存有理解上的歧义。也有参会者针对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表示该规定是否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多个法律法规的要求过高。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宋明教授一一作出回应。

  讲座最后,宋明教授勉励大家以学习领会、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为契机,推动深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有序,不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此次专题讲座,加深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理解,对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未来适用新《行政处罚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