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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印发

港澳青年来珠创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贷款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8月10日        版次:ZXA13    栏目:今日关注    作者:钱瑜、佘振国

  羊城晚报讯 记者钱瑜、实习生佘振国报道:为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珠海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珠海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共10条,分别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供给、鼓励创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就业、大力促进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发挥“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工程促就业功能、大力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强化就业工作组织领导。

  在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方面,《措施》提出,降低企业社保费成本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成本。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统一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的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措施》大力促进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珠海加强就业扶持政策性补贴落实,来珠就业的港澳青年群体同等享受就业政策待遇。支持开展“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计划实施期间,对参加人员按不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珠海本市企业新引进港澳本科(学士)以上青年人才,可同等享受相关就业补贴和青年人才住房补贴优惠政策。港澳青年来珠创业,优先入驻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由基地提供系列创业服务,并享受最长三年“零”租金、“零”物业管理费的优惠政策,并可同等享受创业资助、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等政策。将港澳青年纳入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对象,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可申请最高额度500万元的贷款并享受贴息支持。对社会机构承办珠港澳创业大赛、技能竞赛、港澳青年就业技能实践等就业创业活动的,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因素,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措施》还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在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度方面,劳动者可按规定选择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服务。对纳税人在申报享受重点群体税费优惠政策时,取消事先备案,实行自行申报、即时享受、后续管理。在加大技能人才和紧缺员工引进力度方面,《措施》称,进一步放宽珠海市企业新引进技能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条件。接受市、区人社部门委托,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工作站、劳务经纪人,根据其输送人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最高1000元标准给予劳务输入补贴,同一申请对象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