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曹月、通讯员顺检报道: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和民生司法保障的重要抓手。2021年5月,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在筛查司法救助线索时发现杨某某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小梁可能符合救助条件。为核实小梁家庭困难程度及经济状况,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顺德检察院积极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检察宗旨,8月1日,顺德检察院干警驱车近7小时前往广西灵山开展司法救助线索实地核查工作,为被救助对象提供一站式的“上门服务”。 据了解,老梁的儿子小梁总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便跟随杨某某来到佛山顺德。2013年8月22日凌晨,杨某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搭载小梁行至顺德某地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某某轻伤、小梁重伤。案发后小梁的治疗费超30万元,肇事者杨某某经济困难缺乏赔偿能力,小梁一家无力承担医疗费用,无奈之下在2017年将呈植物人状态的小梁接回广西灵山老家护理。案发后至今,小梁已呈植物人状态卧床近8年。 由于小梁父亲白天在县城做街道清洁工,18时下班才能回家。为尽快与小梁家属会面了解情况、开展核查工作,顺德检察院干警在2021年8月1日17时许抵达广西灵山后,便马不停蹄地前往某村落的小梁家中。 经核查,小梁家为当地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小梁属一级肢体残疾人,家庭享受当地C类低保金、医保补贴、残疾人补助等一系列政府救助措施。小梁的父母靠务农维持生计,其哥哥在外打零工,一家生活本来也比较拮据。案发后,梁母需全天护理呈植物人状态的小梁,梁父在灵山县城的环卫站工作,每月工资不足2000元,小梁一家仍欠两家医院医疗费20多万元,家庭十分困难。 秉承司法救助工作及时救助、优先救助的工作理念,8月3日,顺德检察院干警返回顺德后即开辟了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在3天内为小梁一家办好了救助手续,经顺德检察院综合审查决定救助小梁、梁父及梁母三人共计人民币12万元。 司法救助之路任重道远,接下来顺德检察院将继续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雪中送炭,彰显司法机关检察为民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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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检察院提供“送上门”司法救助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8月12日
版次:FA14
栏目:
作者:曹月、顺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