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蚁璐雅、通讯员黄礼熙报道:近日,潮州市实行《潮州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奖励的形式支持和引导潮州本地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企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奖励。 据悉,注册地在潮州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在潮州税务部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可享受《办法》的相关奖励。据了解,《办法》对于以不同方式上市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在不同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或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300万元不等的奖励。其中,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分四个阶段给予奖励,最高可累计获得400万元的奖励。 此外,《办法》明确提出,对于首次在境内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同时募投项目投资在潮州地区的上市企业,在上述奖励的基础上,还将按募投资金投资在潮州地区的数额分六档再给予奖励。值得一提的是,六档为募投金额3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600万元奖励。 据记者梳理发现,即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且募投金额30亿元以上的企业,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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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最高奖励1000万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8月12日
版次:YD10
栏目:
作者:蚁璐雅、黄礼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