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宝珠报道: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弹,多地发现确诊病例,其中部分病例出现症状后曾去药店购药。因此,药店承担着疫情防控“哨点”预警监测的重要任务。记者18日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东莞市人口密度大,人员流动频繁,该局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警惕性,主动配合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主动防疫”。在东莞,市民购药需遵循相应流程,确保安全购药。 据介绍,到店购药应当配合“进门三查验”(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若体温≥37.3℃或健康码为“黄码”,勿进入药店等公共场所,以免给他人带来感染风险,应按照药店指引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其次,购买《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应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患者信息、14天旅居史以及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进行答询和登记,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待药店工作人员录入“省智慧药监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确认未触发系统拦截后再购买。此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群众应主动向社区报备,并主动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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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东莞市市监局提醒市民主动配合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发挥疫情防控“哨点”预警监测作用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8月19日
版次:DA13
栏目:
作者:余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