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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出台公共污水管网管理办法

明确公共污水管网职责分工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8月25日        版次:DA13    栏目:    作者:秦小辉

  羊城晚报讯 记者秦小辉报道:公共污水管网究竟由谁来规划、建设?后续又如何运维和管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日前发布《东莞市公共污水管网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对外征求意见。办法旨在确保东莞市公共污水管网建设规范、质量可靠、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公共污水管网功能,对污水管网全过程进行管理。办法提出,新建公共污水管网项目应当实行雨污分流制;已建成的雨污合流区域应当逐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全市已建成13139公里公共污水管网

  

  所谓“公共污水管网”,是指用于收集输送污水的公共管道、泵站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含村级和城中村的公共污水管网),不包括排水户的污水排出管。

  近年来,国家、省、市先后出台相关办法,印发文件,实施行动方案加强污水管网的管理工作。近年来,东莞也在不断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全市污水管网网络已基本建成,公共污水管网总长约13139.37公里,泵站250座(由于当前截污及雨污分流工作仍在持续推进,部分镇街还在核实存量管网,预计管网总长度还将增加)。

  但是,东莞市公共污水管网建设运营现状复杂,导致部门职责不明晰、运营维护和维修的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不一、资产权属不一等问题。以部门职责为例来说,市生态环境局没有专门设置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营的机构;各镇街的具体管理部门也不一致:有的为水务中心,有的为生态环境分局,有的则为治污办(环基办)或现场指挥部。

  

  新建项目应当实行雨污分流制

  

  为了确保公共污水管网建设规范、质量可靠、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公共污水管网功能,对污水管网全过程进行管理,2021年2月-2021年6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管理办法草案,对公共污水管网管理的职责分工、规划建设、工程移交、运营维护、污水纳管和管网保护、信息化建设、考核监督等方面作出了系统的规定。

  办法明确了公共污水管网职责分工,主要是:由市污水排放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协调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污水管网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编制规划、申报预算、颁发排水许可以及审批等工作。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协助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具体落实公共污水管网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健全管理机制、指导建设维护、组织维修等。各镇街、园区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污水管网的日常管理工作,比方说,公共污水管网项目的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项目全过程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履行相应的职能。

  办法提出了污水管网建设应坚持规划先行,明确了新建公共污水管网开工前应到市住房与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新建公共污水管网项目应当实行雨污分流制;已建成的雨污合流区域应当逐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已实行雨污分流的地区,禁止雨水、污水管道混接。同时,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污水管网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全市公共污水管网应当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确定运营单位,实施专业运维、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