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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出台系列措施

完善干部履职容错免责机制 激励广大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8月25日        版次:FA13    栏目:    作者:欧阳志强

  

  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报道:“履职容错免责系列措施的出台给我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为真正想干事的干部解除了后顾之忧。”“有组织这个强大的后盾给我们撑腰,可以‘撸起袖子’大胆干了!”……

  今年5月,顺德区纪委监委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出台《关于深化履职容错免责若干措施》《关于健全严查诬告陷害行为若干措施》《关于明晰政商交往疑难事项指引若干措施》《关于受处理处分干部重新使用若干措施》四份文件。文件出台后,不少基层干部纷纷感慨,基层特别是镇街、村(社区)工作繁琐而复杂,任务繁重,履职容错免责系列措施的出台有利于转变工作作风,也进一步激励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记者了解到,目前履职容错免责各项工作正在“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引领下有序推进中,成效也逐步显现。

  

  百余次实名举报法官,原来是诬告陷害

  

  今年以来,顺德区纪委监委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2宗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刑事案件,案件通报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释放了严惩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的强烈信号。

  “从2020年6月起,庞某在短短半年内先后100多次向中央、省、市、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信访部门实名举报顺德区法官岑某违纪违法问题,反映问题涉及金额两千多万元,还有恶劣的生活作风问题。”顺德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信访人‘发传单’式地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也给被举报人工作和生活造成很大困扰。”

  去年11月,这一情况引起了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的注意,多次组织线索研判会,部署外围调查工作,“庞某多次、多层实名举报,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尽快查清事实真相,给举报人一个答复”。

  调查组经过大量走访摸排,一直未能找到任何证据证明举报信反映的问题。更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在与庞某当面了解情况时,庞某不仅不能提供任何证据,而且闪烁其词,回答前后不一。在此情况下,调查组当机立断,决定改变调查思路,查明庞某重复投诉举报的真实原因。

  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经过释法说理和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庞某承认其因对一宗诉讼案件判决结果不满意,企图通过多头多级举报引发关注而改变判决结果,遂雇佣王某共同捏造法官岑某违纪违法问题,并策划举报信撰写、寄送等相关事宜。

  “作为一名有18年党龄的党员,我一向坚持依法依规办理案件。败诉人仅因不服判决,就恶意捏造廉洁、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到处举报我,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该法官表示,无端被人举报,对自己的工作、家庭以及个人名誉、心理都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多年前,坊间曾流行这样一句俗语:“一张邮票八分钱,要让纪委跑半年。”诬告陷害行为成本低,但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扰乱信访举报秩序,浪费执纪执法资源,打击党员干部积极性,危害极大,必须严厉惩治。顺德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打击诬告陷害工作,在查实庞某涉嫌诬告陷害后,立即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庞某因涉嫌诬告陷害已被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干部群众实名举报,但是对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态度也非常明确,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旗帜鲜明地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担当。”顺德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顺德区纪委监委又连续收到21件关于某村党委书记卢某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件,经区纪委监委和区公安局联合调查,举报人廖某也是因心怀不满,假借他人名义,恶意捏造事实,对卢某进行诬告陷害。目前,廖某因涉嫌诬告陷害已被逮捕。

  

  构建系统的容错、纠错、激励工作链条,给敢于担当的干部吃下“定心丸”

  

  庞某、廖某涉嫌诬告陷害案的查处和通报,激发了不少曾受诬告陷害困扰的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打击诬告陷害之外,还需要在履职容错免责、促进政商亲清交往、重新使用受处理干部等方面建立配套措施,形成系统链条。

  据了解,市区两级都曾出台过履职容错免责相关文件,但在基层实操过程中,部分基层干部反映指引不够细,个别党员干部因担心把握不准政策,逾越纪法红线,仍存在“做多错多被问责”的思想顾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队伍“闯”的精神、“创”的劲头。

  为破解这一难题,去年11月以来,顺德区纪委监委围绕“进一步完善履职容错免责机制”,聚焦基层党员干部对原有履职容错免责文件的疑惑和顾虑,本着“担心什么就解决什么、纠结什么就澄清什么”的理念,深入十个镇(街道)和部分区属职能部门开展深调研,并联合相关出门出台上述系列措施。

  据介绍,系列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现有的干部履职容错免责机制进行细化和补充,使其更具可操作性。一是扩大履职容错免责适用主体,重点将容错理念从“对人容错”延伸到“促事解决”,优化办理程序,使履职容错免责机制操作性更强。二是明确诬告陷害问题的调查情形、程序、依据,加大查处力度,为受诬告陷害干部正名“撑腰”。三是针对政商交往中关于参加企业活动、在企业用餐等常见问题,明确相关标准,划清交往界限,推动干部大胆与企业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四是做实受处理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强化综合评价,鼓励大胆使用,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要确保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十四五’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必须有一支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干部队伍。我们希望通过完善干部履职容错免责机制,切实防范‘做多错多被问责’、求稳怕错的错误思想倾向,为改革创新‘铺好路’‘开枷锁’,卸下干事者的思想包袱和种种顾虑,使之更好地放开手脚干事创业。”顺德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