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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合作区法院成立一周年

受理各类案件2000余宗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8月31日        版次:ZA14    栏目:    作者:蔡鹏飞、周其丽

  2020年8月31日,全国首个“飞地”法院——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深汕合作区法院”)揭牌成立。

  揭牌成立一年来,深汕合作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受理各类案件2000余宗、发布《司法服务保障意见》、聘任首批12名特邀调解员、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实现诉讼服务站驻镇全覆盖、高起点建设智慧法院……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为探索“飞地司法”模式,服务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改革发展,服务保障“双区”建设、深汕与深圳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启航

  肩负时代使命担当

  

  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成立深汕合作区法院;2019年10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深汕合作区法院院长的任命,2020年8月31日,深汕合作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至此,深汕合作区法院开启承载创新完善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服务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改革发展,保障一体化发展,探索“飞地司法”模式的时代使命。

  在改革再出发的新时代命题中,需要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正是凭着这股干劲,深汕合作区法院初创者们在两个月内,高效完成了临时审判大楼的功能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法院运行规范制度建设,以高标准顺利完成了深汕合作区法院的揭牌仪式。

  

  探索

  勇当尖兵敢于先行

  

  “刚接案那段时间,经常是深圳、深汕两头跑,没有羁押室,就向别的单位借;当事人不在合作区,那就进行线上审理。现在,我们的很多案件都是通过线上审理。”深汕合作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审判员莫随明忆起去年接案的情景感慨道。

  经过一系列探索,深汕合作区法院立足新设法院的优势以及区域实际,主动顺应时代发展,以“要把深汕合作区法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法院”为目标,开启了以信息化助力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建设工作,逐步探索形成“信息化+”的智慧审判模式。

  运用信息技术履行审判职能,只是深汕合作区法院探索“飞地”司法模式的一个缩影。走进深汕合作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相比于其他传统法院“人声鼎沸”的立案窗口,这里显得格外“冷清”,只有工作人员接听当事人来电以及敲打键盘的声音。

  截至2021年8月23日,深汕合作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共1845件,网上立案率达90.7%。此外,深汕合作区法院践行“大数据”理念,运用“互联网+”思维,高起点前瞻布局,把深圳的黑科技深度融入到智慧法院建设中。目前,“指尖”立案、“云端”办案、智慧司法管理、电子卷宗全覆盖已成为深汕合作区法院工作的常态化。

  

  致远

  不忘初心司法为民

  

  “这笔钱我要了两年都没有要回来,没想到法院5天的时间就给我要回来了。”2021年4月29日,当事人余某及其家属来到深汕合作区法院,将一面印有“依法调解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立案庭工作人员手中,以表达对深汕合作区法院仅用5天时间为当事人追回两年欠款的感激之情。这不仅仅是一次成功的调解,更是深汕合作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注解。

  充分利用基层力量,凝聚纠纷解决合力,聘任12名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的首批特邀调解员,并对特邀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参与社会治理;与多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关于合作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备忘录》,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在诉讼服务大厅开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专窗,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联合深汕合作区党政办司法科进行线上首宗司法确认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整个过程用时不到40分钟,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一个个为群众办实事举措得以落地的背后,是深汕合作区法院人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

  未来,深汕合作区法院将矢志不渝地依法公正高效履行审判职能,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深汕合作区打造深圳产业体系拓展、城市功能延伸的新兴城区和现代化国际性滨海智慧新城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蔡鹏飞 周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