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李天军 通讯员 司新宣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相关部署,加强基层治理能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圳市于2021年9月1日决定全市行政区域内的74个街道办事处正式实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由街道承担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责任。明确18个事项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其中包括对违法占用公共场所这种违反城市容貌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行政执法权责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可以有效破解基层“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治理难题。9月1日,深圳龙华区、坪山区各开出一张以“街道办事处”名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9月1日,龙华区龙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员走进弓村六巷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街道环境整体干净整洁,路旁却突现一堆违规摆放的袋装水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是附近居民擅自将袋装水泥堆放路旁。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经过排查找到堆放人程某,对程某进行询问,并在程某见证下对违法现场进行勘验、测量,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陈某改正违法占用公共场所行为,并按照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并通过移动终端线上流转执法文书功能,现场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权”下放后全区首张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作出的罚单,标志着龙华区各街道办事处正式承担起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9月1日,坪山区坪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六联社区迎春路针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的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开出了以街道名义开展行政执法的第一张《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石井街道办事处作为第一批行政执法“双系统”应用试点单位,执法过程中,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对现场进行勘验、固定现场违法证据。通过移动终端,线上流转文书,现场完成立案,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9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对违法行为人在车辆上抛撒垃圾的行为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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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首日
深圳开出两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9月03日
版次:ZA13
栏目:
作者:李天军、司新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