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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东因明知无照经营仍提供场所被罚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9月07日        版次:FA14    栏目:    作者:梁正杰、郭子宁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正杰、通讯员郭子宁报道:近日,南海区里水市场监管所依职权对辖区一鞋厂进行检查,发现该鞋厂不仅无照经营,还大量生产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的鞋类产品。经调查后,该所对出租方做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合计10万元。

  据悉,市监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涉案鞋厂内随处摆放胶水,散发出刺鼻气味,通道摆放杂物,存在消防和安全生产隐患。该鞋厂经营者未办理《营业执照》,属无照经营。里水市场监管所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经营者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一批假冒“GUCCI”“CHANEL”“Dior”商标的鞋子。里水市场监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经营者做出罚款和没收、销毁侵权产品的行政处罚。

  通过进一步调查查明,涉案鞋厂的场所出租方在已知经营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继续为其无照经营鞋厂提供经营场所,以获取租金收入。里水市场监管所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出租方做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合计10万元。

  市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场地出租方应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除了核实承租方经营资质,还要查看取得商标授权使用证明,果断制止无照经营和侵权行为,履行出租方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