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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出台

鼓励企业拆矮建高拆旧建新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9月15日        版次:ZXA13    栏目:    作者:郑达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达报道:9月14日,《香洲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若干措施》将从坚守工业根基、拓展产业空间、明确发展导向等方面推动香洲区工业企业增容扩建、技术改造,加快创新发展,提升产业能级量级。

  《若干措施》显示,鼓励企业拆矮建高、拆旧建新,工业上楼。纳入旧村改造现状正在使用的村级工业厂房及旧工业区改造后的工业厂房面积不得少于改造前。支持通过新建、改扩建等途径实施“工改工”项目。在2022年6月底前动工的,给予业主最高100万元奖励;在2022年年底前动工的,给予业主最高50万元奖励。容积率提升至2.0(含)以上、3.0(含)以上的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且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后,按实际新建面积(生产性建筑面积和地下车位面积)分别给予业主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一次性补贴。按有关政策规定,提高“工改工”项目配套用房的用地面积占比及计容建筑面积占比,鼓励提高部分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住房。

  在强化工业投资项目金融支持方面,区政府设立不低于2亿元的工业企业增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贷款风险分担比例不超过50%,单个企业贷款风险分担金额最高1000万元。对列入区增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库且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项目,项目贷款给予当期LPR50%的贴息补助,单一项目最高可获得市、区两级共500万元/年的贷款贴息,贴息时限不超过3年。

  《若干措施》显示,支持装修旧厂房外立面,按照实际装修面积单价不超过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实施主体年度补贴最高100万元。对实施洁净车间装修项目的主体,按照达到生产工艺需求的洁净车间等级给予5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主体最高200万元。对2020年起,新注册在园区或园区内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需要扩大产能的工业企业,租用园区内工业厂房进行生产制造的,按新增租用面积给予一层厂房25元/平方米/月、二层及以上15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补贴时限不超过36个月。对于有意转让的厂房,鼓励业主与政府协商收购。

  “工改工”项目工业用房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分割转让。对于符合第1条措施的增容扩建项目,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空置12个月以上的,按实际空置面积给予业主10元/平方米/月的补贴,补贴期限12个月。鼓励工业厂房业主与区属国企通过整体承租、股份合作、空间置换、代建服务、委托招商等多种方式开展协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