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报道:10月21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正在公示《佛山市城建项目公交场站配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佛山市城建项目公交场站配建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在《佛山市城建项目公交场站配建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要有场站,其建设规模阈值(最大值)也优先于其他区域,同时全市公交场站配建面积向城市非中心区域倾斜。 公交场站(用地)是公交网络服务效率的基础保障,对市民来说也是公交可用性的第一指标。之前公交场站历史欠账问题长期制约着佛山市公共交通快速发展,影响公交服务效率提升,为有效解决束缚公交发展的瓶颈问题,“十三五”期间佛山市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公交场站建设用地落实。 在《佛山市城建项目公交场站配建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需配建公交场站的,要按不同的建设项目来设定场站修建规模阈值。全市将按照一类区,即佛山中心城区、大良容桂副中心、狮山副中心、三水和高明中心区,这些区域都是佛山的中心区域以及各区重要区域;二类区(包括除一类区以外的都市区)来提升公交场站规模。 值得关注的是,无论是一类区,还是二类区都提到按轨道区和非轨道区来设定,这也与最近两年佛山轨道交通建设速度加快,需要增加中转能力有很大关系。目前已明确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区域属于轨道区,非轨道区则是轨道影响区以外的区域,而全市今后轨道区内的场站建设面积都会比非轨道区大。 另外即便属于轨道区范畴,场站的配建面积也会有所不同,例如一类区(居住)与二类区(居住)相比,场站配建面积少2万平方米, 在非轨道区内,一类区(居住)要比二类区(居住)场站配建面积少4万平方米,可以看出,未来佛山考虑场站建设会向城市非中心区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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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点500米内要有公交场站
未来考虑场站建设将向城市非中心区域倾斜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10月22日
版次:F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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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