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记者 陈丽媛 近来,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人民政府联合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撰写的盐业课题调研报告引起业界关注。调研报告提出,宋代淡水场场署尚设在淡水,至迟明嘉靖时期已迁至平海城东门外,这一过程是大亚湾地区盐业生产扩张的结果。 对此,惠州本地文史专家何志成补充提出,清康熙初实行迁海,原设立在平海的“淡水场盐大使署”为此曾一度内迁今淡水镇,此地遂形成较大的集镇,名为“淡水墟”。 据清代两广盐运使《卤政备览》载:“归善县属之小淡水,地方商人邓时宜承办埠务,历年已久,递年认拆引盐五万三千余包,应完秋冬正饷银二万一千三百三十二两一钱三分六厘,按月分派呈解。”何志成认为,此段文字记述了晚清光绪二年,居住在今惠阳淡水的一个盐场承销商,一年就上缴饷银2万余两,除说明当时盐税盐利之可观外。同时也间接说明今淡水在清代称为“小淡水”,以区别原来在平海的“大淡水”。 另据嘉庆《大清一统志》记载,“平海所在归善县东南二百里平海山下,明洪武二十七年筑城,置守御千户所,属碣石卫。本朝康熙四年裁,九年复设,四十二年又设游击驻此,雍正四年改设参将。东有淡水盐场。”入清后顺治十八年,清廷加强海禁和颁布“迁界令”,命令广东沿海东起饶平,西迄钦州的沿海居民内迁五十里,界外不准居住、不准耕种、不准捕鱼,违禁者格杀勿论。何志成提出,原设立在平海的“淡水场盐大使署”,正是为此而内迁至如今的惠阳淡水,此地遂形成较大的集镇,名为“淡水墟”,不久碧甲巡检司署亦迁入淡水墟内。 据何志成考究,康熙二十二年朝廷诏复界,“淡水场盐大使署”又回迁平海城内(载光绪《惠州府志》卷七),此地保留“小淡水场委员署”于圣堂村(载光绪《惠州府志》卷七)。至咸丰初年,淡水圩形成猪行街、大鱼街、米街、灯笼街等商品交换专业街道,城四周筑有城墙,长3150米,设东门、烧炮台门、猪行门、河坝下门、木莲桥门等,奠定了现在淡水镇的历史城区整体格局和风貌。而清代之前原在平海之淡水,湮没在历史洪流中被世人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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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淡水场场署迁址沿革引文史专家热议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11月12日
版次:ZHA15
栏目:学术论坛
作者:陈丽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