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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

围蔽停车需严格按照流程申请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11月16日        版次:DA13    栏目:    作者:余宝珠

     东莞拟出台政策规范村(社区)停车管理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余宝珠

  

  东莞村(社区)围蔽停车拟出台相应规范政策,各村(社区)开展辖区停车规范管理工作需按照相应流程申请并通过审核。记者11月15日从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现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广大市民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反馈到该局。

  根据意见稿,东莞将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动,以坚持基层村(社区)自治为基础,以健全机制、完善设施、强化管理为方向,有效将城市交通运输、交警执勤、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等停车管理力量和手段覆盖到村(社区),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强化区域道路交通管理和联防联控,优化村(社区)停车资源供给及交通组织路线,提高村(社区)停车秩序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意见稿明确了东莞各部门关于村(社区)在停车规范管理中的责任和分工,涉及交通、公安、城管、市场监管、住建、发展改革等多个部门。意见稿明确指出,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都要明确管理责任,如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路网优化调整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和做好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道路停车秩序规范管理和执法工作,指导村(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停车设施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等。同时,东莞市司法、财政、应急管理、人民防空、税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本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工作。

  在属地管理职责上,意见稿对镇级政府也列出了非常清晰的管理责任。意见稿指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牵头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综合统筹协调机制等。

  

  停车管理方案应严格表决公示

  

  意见稿强调,为有效加强村(社区)内部停车管理,村(社区)可以根据基层自治管理需要,采取在机动车出入口设置智能化闸口的方式进行围蔽管理。但围蔽停车管理必须依法合理、符合要求,不能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城市道路上非法设卡,不能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确保安全规范有序。

  意见稿列举了围蔽停车管理的实施流程,需严格按照流程申请、审核后方可实施。据介绍,村(社区)开展停车规范管理,要适时对辖区内机动车保有量、停车位供给、不同时段使用情况和可利用资源进行充分调研、全面梳理、综合评估,从设施建设、泊位设置、运营管理、服务收费和安全应急等方面编制停车规范管理方案。在编制方案过程中,村(社区)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不同方式开展社区协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成方案编制后,由村(社区)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向属地镇街(园区)提出停车规范管理申请。

  属地镇街(园区)应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依据有关设置规范和管理服务规范对村(社区)停车管理方案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由镇街(园区)向村(社区)反馈书面审核结果。与此同时,还需严格表决公示。村(社区)应在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指导下,召开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对通过审核的停车规范管理方案进行表决。会议应由本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运营管理上,村(社区)可采取自主经营或者对外发包的方式实施村(社区)停车管理,也可以通过发包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管理,经营期原则上不超过6年,免租建设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同时,村(社区)应结合停车规范管理需要及区域实际,配备足够的停车服务管理人员。原则上每100个停车泊位应配备至少1名停车协管人员,确保停车收费和管理服务并重,提升市民群众停车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