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交 |
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摄影报道:近日,《佛山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守则》)发布,指明乘客所能享受到的便利以及要遵守的规章制度,其中提到成年人可免费携带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件)乘车。而乘客违反守则、出现失信信息,将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法予以惩戒。 儿童免费乘车标准身高提升到1.3米 《守则》里,提到了儿童免费乘坐公交标准,即成年人可免费携带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件)乘车。 与之前相比,该规则将儿童搭乘公交免费身高线从1.2米提高到1.3米,同时以法定入学年龄为免费乘车划分依据。 除了对儿童免费乘坐公交标准作出解释外,佛山还有其他一些方便乘坐公交的举措,即一名乘客可以免费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物品。总重量超过30公斤或体积超过0.1立方米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行李物品,比如婴儿车、轮椅、导盲杆等必要扶助工具也可以。 车内禁止吸电子烟,违规纳入信用管理 《守则》提到被禁止的乘车行为。比如在乘车过程中, 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进食(婴儿、病人除外)、随地吐痰或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在车厢内随意张贴广告、乱涂乱画等行为都属于违反乘车守则,另外在车厢内吊杆、赤膊、赤脚、乞讨、卖艺也违反了乘车守则。 活体禽畜和猫、狗、蛇等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碍车辆运营和其他乘客乘车的动物都不能上公交,但是盲人携带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携带扶助犬且已采取保护措施的除外。 《守则》里提出,乘客可以对驾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运营服务予以监督,可以对驾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服务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行为进行投诉,但不得在行车途中对驾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侵扰。倡导乘客共同维护公共汽车运行安全,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于制止侵扰驾驶员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 但违反本《守则》相关规定、经劝阻拒不改正的,驾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客运服务,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特别是违反本守则构成违反《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乘客有关失信信息,按照《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佛府〔2016〕101号)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法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