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灯湖六小,学生课后参加校内活动 |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摄影报道:11月16日,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对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规定(试行)。规定指出,学校免费提供每天1学时的下午校内课后基本托管服务;超出1学时后,学校内部供给的下午校内课后服务基本托管、素质拓展为每生每学时5元。 超过1小时素质拓展为每生每学时5元 规定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为有需求的在读学生提供下午校内课后延时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实施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与自愿参加下午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服务协议。 在具体的服务时间上,正常教学日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下午6时。错峰分流放学的学校,可适当调整各年级的具体服务时间,但应当确保每个服务学时不少于45分钟。 在具体收费上,规定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成本由政府、家长共同分担,学校免费提供每天1学时的下午校内课后基本托管服务;超出1学时后,学校内部供给的下午校内课后服务基本托管、素质拓展为每生每学时5元。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在2021年秋季开学后内部供给下午校内课后服务基本托管、素质拓展,可按每生每学时5元的标准收费。 在基本托管的基础上,为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社会机构的课程或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的服务,开展科技、体育、音乐、劳技等素质拓展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由学校、家委会、家长代表与第三方共同协商确定,收费水平应当不高于本区域青少宫同类课程收费标准。 收费方式上,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可按学期预收,计费以月为计费单位,每月按实际教学天数计算,每天的下午校内课后服务计费学时最多不得超过1学时。学生因请假、转学等原因当月未参加课后服务超过3学时(含)的,在学期末按未参加的实际学时据实退还所缴费用。素质拓展服务涉及的教材、器具,由家长按需自愿购买,不得强制。 学校开展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按服务性收费管理;引入第三方开展的素质拓展,学校及第三方课后服务涉及的教材、器具收费按代收费管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收费 规定指出,下午课后服务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参加下午课后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学校内部供给的下午校内课后基本托管、素质拓展服务免收课后服务收费。在校晚修、晚宿学生免收下午校内课后基本托管服务收费。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将学校开展的下午课后服务项目、课程计划、人员安排、容纳人数、服务条件、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每学期末学校应当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机构服务,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本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自2021年秋季学期执行。试行期间,国家、省和市对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