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朱嘉乐报道:为规范珠海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生校服品质,11月24日,珠海市教育局草拟了《珠海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2021年12月24日。 为加强校服管理工作,《意见稿》提出,教育、人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学校共同做好校服供应和管理工作。 各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校服的设计、选用、采购等流程应透明化、民主化。此外,要建立以学校、学生、家长等多方参与的校服管理组织,听取各方意见,搭建透明民主的平台和氛围,整体提升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着装水平。 在款式方面,校服设计应考虑本地气候、青少年身体特点、学校各类活动的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设计。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支出。校服价格水平要保持稳定。 在校服招标过程中,《意见稿》提出要注重校服品质,对近三年内出现任何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不作为招标对象。要加强对校服中标企业的管理和约束,在签订合同中要求中标企业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等资质材料。 除此之外,《意见稿》要求校服严格实施“双送检”制度,并做到“一年一检”,即校服生产企业将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各区教育部门、学校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或校服生产企业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 《意见稿》还提出,鼓励校服生产企业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其他贫困学生及特殊群体学生捐助校服。捐助人向学校捐助的,学校应对捐助情况(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数量等)建立台账进行登记,并告知捐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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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珠海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并提出——
校服价格水平应保持稳定 严格实施“双送检”制度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11月25日
版次:ZX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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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