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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拟出台引进人才新办法

奖补最低5000元,最高30万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12月02日        版次:ZXA13    栏目:    作者:文艺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艺报道:11月30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珠海市政府网站公布《珠海市“金蓝领计划”技能人才引进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以“真金白银”重奖企业引进的各层次高技能人才,为珠海“5+1”重点产业集群提供高技能领军人才动能支撑,缓解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的需求。其中,给予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工作奖励最高为30万元。

  《意见稿》提出,办法奖补的对象是珠海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和技能人才,包括:“5+1”重点产业集群企业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十百千计划”培育企业(以珠海市工信部门公布最新年度清单为准)引进具有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和毕业年度顶岗实习生(职业院校须为全日制高职以上层次的毕业生和毕业年度顶岗实习生),其他企业引进珠海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上述的各类技能人才。

  《意见稿》拟规定,高技能领军人才按其年薪的50%给予工作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工作奖励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层次技能人才每人分别发放3.8万元、2.6万元、1.5万元生活补贴,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本科)、高技(含高职)、中技层次毕业生分别每人发放2.6万元、1.5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二者不重复享受)。补贴分两年两次等额发放。

  技师、高技、中技层次顶岗实习生分别每人发放0.7万元、0.6万元、0.5万元生活补贴,补贴一次性发放。毕业后留珠就业符合条件的,按上浮20%的标准发放毕业生生活补贴差额部分。

  《意见稿》拟规定,工作奖励和生活补贴申请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新引进珠海市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须两年内提交首次工作奖励、生活补贴申请,顶岗实习生须一年内提交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除顶岗实习生,其他技能人才首次申请奖补须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