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宝珠报道: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的通知》,调整东莞市零售药店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各市场监管分局全面提高警戒级别,完善自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等涉疫管控区域及周边零售药店监管,进一步提高零售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 据介绍,东莞全市零售药店于12月16日零时起下架并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下称《目录》)内药品。自12月18日起,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为期三天的全覆盖检查,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切实筑牢疫情联防联控防线。12月13日以来,全系统检查零售药店10010家次,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零售药店792家,责令限期整改236家,责令停业整顿556家,通报医保部门6家。 疫情发生后,东莞市市监局大朗分局对全镇455家药店全覆盖检查。12月15日至19日药店停业期间,对违规营业的药店立即责令停业,累计责令停业87家。自12月20日上午8时起辖区恢复药店营业,东莞市市监局大朗分局分18个工作组对药店实行全覆盖检查,确保药店落实各项防疫措施。12月20日当天检查386家药店,对14家不符合条件的药店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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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药店“哨点”关卡
东莞全系统检查零售药店上万家次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12月23日
版次:D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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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