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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最终拿到执行款项 |
羊城晚报讯 记者刘欣宇,通讯员刘伟乐、胡敏怡摄影报道: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将更多真金白银兑现给胜诉当事人,今年12月初,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南粤执行风暴2021”执行大行动,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案件开展集中现场执行、集中约谈及集中退款工作。 记者了解到,该次执行大行动由该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开展,通过调度“执行110”快速行动中队及各派出法庭的执行力量,重点针对涉农合机构、欠薪和长期未结等案件划分片区开展联合执行工作。执行大行动期间,共执结案件1424件,其中涉民生案件107件;采取现场执行案件百余件,约谈当事人215次,促成和解67件;执行到位金额4.1亿元,集中退款4865笔共1.8亿元。 老赖“躲猫猫”,石排法庭果断布控 据法院相关人员介绍,该次行动中出现的“老赖”有自己的“玩法”。雇员江某受了工伤,其雇主石某需按生效法律文书支付赔偿金,但东莞第一法院石排法庭多次传唤石某并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石某均拒不履行,甚至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石排法庭决定对石某采取布控措施,法庭人员随即奔赴现场对石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向其阐明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严重后果。同时,执行干警联系江某到场,组织双方协商处理。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石某支付江某56000元以结案。 被执行人隐匿房产,执行干警千里追踪 据了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并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据了解,在此次执行活动中,一被执行人陈某清与申请人陈某丽因借款合同产生了纠纷,经法院调解,需支付11万余元。陈某清一直无视生效调解书,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东莞第一法院东城法庭通过调查,发现陈某清名下有套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房产。为顺利解决该案,东城法庭派出执行干警前往湖北省开展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分别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当地银行等部门查询案涉房产的情况,又前往案涉房产现场送达执行文书、敦促履行。通过执行“组合拳”,打消了陈某清的侥幸心理,被执行人配合法院加快推进财产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