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达报道:1月5日,记者从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调动行业积极性,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珠海市拟于2022年春节假期期间继续实施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浮动。 2022年1月31日(除夕)0时起至2月6日(正月初六)24时止,珠海市巡游出租汽车实行价格浮动。在按现行运价标准打表计程计时收费的基础上,每车次额外加收浮动运费,即根据计价器显示的价格,分5档额外一次性加收2—10元(非累进制)。只要乘车计程起始和结束任一时间点在本时段内的,均执行加收。每车次应收运费等于计价器显示的常规价格与浮动价格之和。 若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违规收费(含议价、索要红包、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擅自改动计价器等情形)、无故中断运输或更换车辆、无正当理由绕道行驶、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等行为的,一经调查属实,将严格按照《价格法》《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乘客如遇上述违规经营行为或其他不文明行为,可拨打交通部门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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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期间
珠海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将有浮动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1月06日
版次:ZX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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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