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1月12日,记者从最新一批政府公报获悉,由深圳市住建局制定的《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本月1日起执行。深圳市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评价与分级,对优秀、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一系列激励措施,对较差的物业服务企业,则采取加大检查频次、约谈甚至限制等措施。 根据《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信息由基础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构成,其中不良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和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物业服务评价实行动态加减分制,市住建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计分标准”,市、区住建部门依照该标准,每天计算加分、减分。同时,还实行物业服务评价等级制度,市住建部门按年度根据评价对象的综合得分排名情况进行等级评价,并通过信息平台对外公示。物业服务评价等级分为AAA(优秀)、AA(良好)、A(一般)、B(合格)、C(较差)5个等级。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深圳市对评价等级为AAA、AA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一系列激励措施。比如,鼓励建设单位、业主组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政府采购物业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均可优先考虑,在行政检查中也可以优化检查方式、检查频次。对评价等级为B的物业服务企业,区住建部门对其在管物业项目加强监管,市住建部门对其作出书面风险提示。对评价等级为C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对其在管物业项目,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加强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市住建部门约谈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限制进入深圳市政府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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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可获政府优待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1月13日
版次:Z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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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