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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交警陈元洪用心做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相关工作

为困难家庭撑起“希望伞”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2月16日        版次:YD11    栏目:    作者:丘锐妮、冯盈、李荣秋

  羊城晚报记者 丘锐妮 通讯员 冯盈 李荣秋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者未投保交强险或肇事逃逸,我们就可以申请抢救费用垫付……”走进梅州公安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我们看到角落里站着一位高个子、说话语气温和的民警,正耐心地跟群众通着电话。他就是梅州公安交警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负责人陈元洪,同事们都亲切地称呼他为“洪叔”。

  今年59岁的陈元洪从1981年入警便在交警支队工作,先后在路面、侦查、事故处理等部门工作,2017年1月来到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帮助群众申请抢救或丧葬费用垫付这一项工作。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全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用途是在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有“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三个情形之一时,条件困难的受害人可通过申请垫付来支付医疗费用或丧葬费用。

  仅去年一年,陈元洪就受理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垫付262起,垫付金额569.76万元,受理交通事故丧葬费用垫付8起,垫付金额5.52万元。

  

  点燃希望之灯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工作是繁杂琐碎,接触面广、面对的群体较为特殊的工作,但洪叔将‘关爱落到实处’作为座右铭,以足够的耐心温暖着每一位困难群众,得到群众的信任。”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丘庆亮说。

  2019年2月,家住五华县水寨镇澄湖村、家庭贫困的曾某(当时17岁)在一场交通意外中,受到了脑挫裂伤、颅骨骨折、脑出血、肺挫伤等伤害,如果不能及时抢救,需要截肢才能保住生命。但肇事者并未投保交强险,曾某一时无法按照交强险制度获得赔偿,沉重的医疗费用让曾某父亲崩溃了。

  “当时他父亲在上午10点左右来到我办公室,说生活没了希望,想到医院抱着儿子一起跳河。”陈元洪回忆这起事件时说,“我先是缓和他的情绪,然后跟五华县交警大队负责人、梅州市人民医院财务负责人对接费用垫付,承诺他一定会处理好这件事,请他放心。”

  在陈元洪与医院相关部门的沟通下,曾某及时接受了手术治疗,慢慢恢复了健康。

  “手术后一周,曾某父亲来到办公室,眼里充满泪水感谢我们。”陈元洪感叹说,“后来他还来了两次,一次送来‘感恩救助 抢救生命’的锦旗;一次是他儿子出院要回五华,让他儿子当面感谢我们。当时看到曾某腿上有40多枚钢钉,觉得能够保住他的腿,让他们恢复正常生活,就很美好。”

  

  推广救助之法

  

  为了让更多群众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项制度,陈元洪多次通过新闻媒体普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相关知识,对基金的使用、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常见问题进行解释,解答市民的疑惑。

  在他的推广下,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项制度并通过它解决了自己的燃眉之急。“能够帮助困难群众摆脱因交通事故带来的困境,为伤者赢得抢救时间甚至挽救生命,就是我最大的成就感。”陈元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