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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相关人员在火灾现场开警示会 |
1月17日,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大街城中村,发生一起违规存放电动车电池引发的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据调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卢某以无人居住的出租屋(上下两层,每层约15㎡)为库房违规存放部分电池及电动车,因电池老化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后,沙井街道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一是对卢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二是对出租屋查封不少于半年;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和全面排查整治。 为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主体责任,沙井街道将此次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予以警示通报,明确要求各商户严格执行锂电池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消防部门提醒市民,电动车充电要做到“四不要”:不要在楼梯间、走道或带入家中室内充电,要选择小区的集中充电区域进行充电;不要私自改装电动车电池,改动电气线路,拆除限速装置;不要过长时间给电动车充电,勤检查电池,发现老化要及时更换;不要购买不合格的充电器,要选择正规厂家的电动车和充电器。 (陈云强 彭晓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