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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2年度第一批企业名单公布

137家企业入选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2月25日        版次:FA13    栏目:    作者:景瑾瑾

  羊城晚报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记者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日前,该局发布了佛山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2年度第一批企业名单,名单内有137家企业。自发布之日起,原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作废。

  清单中包含了佛山市溶洲建筑陶瓷二厂有限公司、佛山市南庄恒安织造厂有限公司、佛山市食品有限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佛山市威特包装有限公司、广东爱齐美日化有限公司、佛山市兴悦泡沫塑料有限公司、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新乐卫浴(佛山)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有限公司、佛山市东鹏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等137家企业。

  据介绍,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是指在生态环境执法活动中,对经筛选符合条件纳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减少现场检查和加强帮扶等正面激励措施的清单。实施正面清单监管的目的是促进生态环境部门优化执法方式,精准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持续改善佛山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中的正面示范效应,优化营商环境。

  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应遵纪守法,符合佛山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与周边环境协调发展,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或应填报排污登记表的单位,且满足以下条件: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正常稳定运行。守法状况良好,近两年内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近两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按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具备有效非现场检查条件。

  清单发布前两年内,环境信用评价连续评为最好等级的企业可直接列入正面清单。

  需要注意的是,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是守法和规范管理模范,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一旦不符合纳入条件,即被移出正面清单。存在恶意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列为“双随机、一公开”特殊监管对象,从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