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雷报道:记者3月10日从东莞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遏制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伤亡事故频发态势,规范电动自行车骑行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东莞交警将加强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除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和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之外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查处力度。 新增的整治查处范围具体包括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对于违反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违反机动车交通信号灯指示)、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行驶的,以“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导向标志标线清晰、完整且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形下,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可以“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处警告或者 50元罚款。 若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以“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定指驾驶员或者乘坐人员未携带头盔或者携带头盔而不佩戴在头上的情形,都可处罚。 此外,据记者了解,骑行电动车在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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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警加大力度规范电动车骑行秩序
更多违法行为将被查处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3月11日
版次:D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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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