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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审理当庭宣判当日办结

佛山敲响二审独任审理案件“第一槌”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3月22日        版次:FA14    栏目:    作者:张闻、胡冰玉、林倩君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通讯员胡冰玉、林倩君报道:近日,佛山中院采用独任审理方式开庭审理一起股东知情权纠纷上诉案件。这是佛山首宗二审独任审理案件,线上庭审,当庭宣判,当日办结。

  2021年10月,原告刘某将被告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履行公司《章程》,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公司每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股东会决议等内容供其查阅、复制。经查明,某公司成立于2018年,股东为原告刘某及案外人曾某,两人均持股50%。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公司将其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内容提供给刘某查阅、复制,时间为15日。某公司不服,向佛山中院提出上诉。

  该案系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经过庭前阅卷,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经征求各方当事人同意,决定适用独任审判的方式对该案进行审理。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官采用线上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线上庭审,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进一步确认案件事实,认定刘某是某公司的股东,依法可以行使股东知情权,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二审从立案至办结,仅用时4日。

  二审独任制、互联网开庭均是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佛山中院在充分尊重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基础上,对该案适用独任制审理,免去合议庭成员选任、庭后合议等程序性事项,有效简化诉讼程序,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讼累。

  佛山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佛山中院将进一步健全二审独任制的相关配套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二审民事案件适用独任制进行审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以最少的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实质性化解纠纷,充分满足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高效、便捷、公正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