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雷报道:记者从东莞市司法局获悉,为规范和明确东莞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和支付办法,《东莞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下称“办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据了解,法律援助补贴是按规定支付给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等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不含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具有公职身份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等人员)的费用。具体补贴范围包括: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再审阶段、死刑复核阶段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强制医疗案件,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案件;民事、行政、申请国家赔偿法律援助案件;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申诉案件代理,包括申请再审、刑事申诉、申请抗诉或法律监督案件;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代拟法律文书;法律咨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记者了解到,补贴由承办法律援助事项所需的直接费用和应当支付给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的基本劳务费用构成。其中直接费用包含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调查取证费等,采取费用包干方式执行。基本劳务费由日平均工资乘以服务参考天数确定。目前,东莞市日平均工资计算方式为:上一年度省统计部门公布的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250个工作日,再乘以1.57。 办法还明确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申诉案件、执行案件、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代拟法律文书、法律咨询值班、跨省案件9类事项不同案件阶段的具体补贴标准以及特殊情形处理,市民可登录东莞市司法局官网了解补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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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布法律援助补贴办法
事项承办人员有钱拿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5月12日
版次:D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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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