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翎、通讯员谭志夫报道:目前,中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制定的《学驾合同》五花八门、制式不一,部分存在“霸王条款”现象,侵犯了学员合法权益,导致学员与驾校发生服务纠纷。羊城晚报记者5月11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营造公平、透明的学驾环境,经征求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意见,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中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制定了《中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并于5月7日发布实施。 据了解,实施全市统一《中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有利于规范学驾双方行为。明确培训的业务种类、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等内容,同时,还对学驾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违约情况及处理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在实现透明收费的同时,还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提升服务质量方面,统一《中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可基本杜绝部分学员培训时间不足,在参加科目考试前进行“加班式”强化培训,侥幸通过考试而成为“马路杀手”的风险。《培训协议》明确规定了必须依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在满足规定培训学时同时,还保证学员有充足的时间学习理论和实操培训,以过硬的技术减少和杜绝交通安全隐患。 下一步,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加强行业监管力度,通过监管平台、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全市驾培机构经营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根据抽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报名学驾一定要选择正规驾校,并签订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的《培训协议》,索要缴费凭证,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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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实施全市统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5月12日
版次:ZX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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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翎、谭志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