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艺戈报道:2021年3月,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在深圳施行,帮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获得“经济重生”。而在今年5月17日,深圳破产法庭公布了《加强个人破产申请与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全国首个规范个人破产申请的指引。 诚实信用是个人破产制度的关键原则。《意见》中明确指出,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个人破产申请时应充分、如实披露相关信息,在面谈辅导中提供虚假、变造资料,申报不实信息,作虚假陈述或者误导性陈述,导致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在《条例》实施过程中,有人试图钻制度“空子”,深圳破产法庭已驳回多宗个人破产申请。《意见》的出台有望扎紧个人破产制度“篱笆”。其中明确,债务人申请个人破产清算的,应当丧失清偿债务能力且清偿能力难以恢复。不符合相关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个人破产清算申请不予立案;人民法院对个人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可以进行听证调查。 据悉,本次深圳出台的《意见》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个人破产申请提供细致全面的操作指引,有助于个人把好申请关、法院把好审查关,并为国家层面推动个人破产立法提供有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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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全国首个规范个人破产申请指引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5月19日
版次:Z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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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艺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