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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盐民备受剥削生活多艰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6月10日        版次:ZHA15    栏目:文脉溯源    作者:陈丽媛

  

  羊城晚报记者 陈丽媛

  

  在封建社会中,耙盐是一种苦重的徭役。盐民受封建地主、盐商等多方剥削,生活苦不堪言。古代盐的生产关系有多种形式:一为朝廷官府供应生产工具,雇工耙晒;二为招收流放人员及刑徒制作;三为役军士定课煮盐,所产盐斤向朝廷或封建主缴交。

  一首《盐谣》道出了封建社会盐民的状况:“朝耙滩上泥,暮煮釜中雪,妾身煮盐不辞苦,恐郎耙泥筋力竭。君不见,东家阿娇红粉媚,不惜把锄巧梳髻。昨日典金钗,愁煞官盐价高贵!”

  随着社会发展,盐的私有制逐渐形成。据记载,民国时期,70%以上的盐田掌握在地主、漏主、恶霸、官僚等群体手中。据考究,当时的盐田地漏主不仅通过地租剥削盐民,还常以高利贷敲诈、侵吞盐民的盐田、房舍,不少盐民因高利贷盘剥而倾家荡产。

  其中,“放盐青”(又称买盐花)是旧时地漏主以高利贷盘剥盐民的重要手段。地漏主趁着淡季时盐民生活困难,贱价向盐民买盐花,其后高价卖出,从中牟取暴利。而借贷给盐民的高利贷则是利上滚利的“翻车利”。

  除此之外,地漏主此后开设的盐馆实行“专利统管”,垄断盐田盐斤交易,规定盐民所产原盐不得自行出卖,一律由地漏主统管销售。地漏主采用大斗收、小斗出的手段从中剥削。利用货币贬值之机,故意拖欠盐款。盐民向地漏主佃耙一漏盐田,还需付出斗手费、押金、佃租金以及年节礼金等费用。

  盐田重租、苛捐杂税,加上高利贷的盘剥,封建社会中的盐民生活没有保障,苦不堪言,不少盐户落得倾家荡产、卖儿卖女,甚至背井离乡、逃荒求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