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宝珠报道:记者7月6日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据《征求意见稿》,今后的市政府质量奖有可能设置“市政府质量奖金奖”“市政府质量奖银奖”和“市政府质量奖铜奖”,每届分别不超过3家、6家和10家。 据了解,市政府质量奖由东莞市人民政府设立,授予在创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理念、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成效突出,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东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0年,东莞就首次开展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每2年评审一次,累计评审了7届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出54家获奖单位。其中,市政府质量奖18家、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奖26家、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10家。 记者了解到,本次修订的《征求意见稿》与前版《管理办法》相比,章数减少1章,条款增加8条。修订后,结构更为紧凑,条理更加明晰,权责更加明确。所涉及办法制定目的、评审原则,内容与《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基本一致。其中比较大的变化,就是评审时间和评审奖项的设置。虽说评审间隔仍是“每2年评审表彰一次”,与省政府质量奖评审间隔时间一致,但会与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年度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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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拟设金银铜奖 两年评审一次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7月07日
版次:D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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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宝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