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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开展消防安全宣贯

明确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责任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7月08日        版次:FA14    栏目:    作者:梁正杰、何咏琪

     执法人员正协调企业负责人清理违规充电、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正杰、通讯员何咏琪摄影报道:今年7月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7月首周,三水区共计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17台。

  按照《办法》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者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据悉,为做好《办法》实施前的宣教工作,5月20日三水区组织召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培训,会议上组织全体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了专题学习。5月27日,南山镇组织召开《实施办法》宣贯会,会议传达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并围绕《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政策亮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宣贯。6月中旬,三水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动提请区委区政府,将《办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常务会议议程,组织行业部门分管领导进行专题学习。7月4日,云东海消防救援所组织开展《办法》宣贯讲座以及2022年联合疏散演练,对三水供水公司、三水燃气公司、碧桂园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宣讲。

  此外,三水区各消防救援所还督促物业小区利用好前期安装的电动自行车入梯监控系统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通过人防、技防的措施阻止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停放;结合日常的监督执法,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进行清理,7月1-7日共计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17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