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艺戈,通讯员谭勉霖、陈文滔报道:近日,南山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对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予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 司法拍卖是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和维护民事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一项严肃的司法活动。司法拍卖在近年来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互联网拍卖平台的兴起也吸引了许多竞买人积极踊跃地参与其中。然而不少竞买人忽视司法拍卖规则,轻率行事,甚至出现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严重影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对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予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 33万竞得司法拍卖房产 南山法院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李某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某工业城的房产(以下简称“涉案房产”),并发布涉案房产的拍卖公告,在拍卖公告中列明了拍卖条件及注意事项。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王某以最高价333289.2元竞得该涉案房产,并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但在王某竞得涉案房产后,承办人却收到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具的《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载明因王某断缴深圳社保,其不具备申请购买涉案房产的购房资格。 经承办人了解,王某在竞拍前,明知自己不具备购房资格仍参与竞拍,自认为能够先拍下涉案房产,拿到拍卖成交裁定,等到自己恢复购房资格后再将涉案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从而实现以无购房资格的身份获得涉案房产的目的,并产生了即使无法将涉案房产过户,也不会产生任何经济损失或不利法律后果的错误想法。 扰乱拍卖秩序被判罚 由于王某在竞拍前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明知其无购房资格仍参与竞拍导致本次拍卖被撤销,不仅延误了拍卖进程,还阻碍了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其行为严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南山法院依法决定对王某罚款人民币3万元,并裁定重新拍卖涉案房产。 经过承办人对王某耐心地释法说理后,王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向法院出具了悔过书,对扰乱司法拍卖秩序、影响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表示抱歉,并依法缴纳了罚款。 网络司法拍卖初衷是通过利用互联网的全民交易平台扩大公众参与度,更好地实现标的物司法拍卖的公平公开。然而,随着网络司法拍卖的全面推行,部分竞买人忽视参与司法拍卖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法官提醒,司法拍卖不可当作儿戏,广大竞买人在竞拍前要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考虑是否竞拍,及时了解拍卖相关事项,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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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无购房资格仍参与竞拍?
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罚款3万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7月13日
版次:Z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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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艺戈、谭勉霖、陈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