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雷报道:日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对于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的违法行为,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辅导建议、行政指导、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措施,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方案》提出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的重点任务。根据要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法定职权,于2022年10月底之前编制公布本主体减免责清单包括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根据《方案》“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要求,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可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观察期”内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观察期”制度指引,谨慎使用行政处罚等严厉执法措施。 此外,对在特定时间、场合频发且未能有效治理的违法案件或者受到舆论普遍关注的执法现象,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及时评估执法措施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公平性,改进和调整执法措施,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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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印发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方案
特定情形设执法“观察期”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8月17日
版次:D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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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