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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全额保障新冠患者住院费用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1月12日        版次:FA13    栏目:    作者:张闻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报道:近日,《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转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佛山市政府官网公布。通知明确,对住院的新冠患者延续前期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

  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即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不设起付线,不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没有目录限制,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收治医疗机构同级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门急诊治疗方面,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行专项保障,按以下报销比例支付:一级医疗卫生机构、一级以下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90%,二级医疗卫生机构70%,其他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70%,不计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该政策同样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