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梁正杰报道:清明节将至,近日,南海区和高明区提醒,林区禁止一切火源,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携带火种上山。 据通报,日前,西樵山护林员在巡查环山花海时发现,有村民在使用明火祭祀。护林员见状当即到场制止,并将情况上报到镇森防办和森林消防队。由于护林员制止及时,本次在林区违规使用明火祭祀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西樵镇森防办对现场村民进行行政警告处理,责令村民代表现场签署森林防火承诺书,保证不再携带火种上山。 在近日,高明区更合镇小洞盘石村村民黄某在其自家田地里违规野外用火。有关部门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其违规行为,并及时扑灭明火,未造成严重影响。经查明,是该村村民黄某在距离山边30米范围内的田地里违规野外用火。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期间,黄某对自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教育和警告,并依法对黄某作出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南海区提醒,2022年9月,南海区发布了《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自通告之日发布起至2023年4月30日,南海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均为禁火区域。在禁火期期间、禁火范围内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烧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以及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高明区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违规野外用火,野外用火引发火灾,轻则受处罚、重则要坐牢。按照违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拒不服从管理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有权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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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高明两区提醒 林区禁止一切火源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3月10日
版次:FA14
栏目:
作者:张闻、梁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