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实施的公积金新政惠及多子女家庭 郭永乐 摄(资料图片) |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卓栋、通讯员谭耀广报道:记者29日从江门市住建局获悉,江门从3月29日起实施多项住房公积金新政。其中包括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购买一星级或以上绿色建筑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施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 据悉,3月29日起,在江门市首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二孩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1倍,即购买不带装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一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原来是30万元,现提高至33万元;在江门市首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三孩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2倍,即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为36万元。如果购买的是全装修新建商品房,每人最高贷款额度还可以增加5万元。3月28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同时,3月29日起,江门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是指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卖方原个人住房贷款或买方新个人住房贷款含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交易住房尚处于在抵押状态,卖方不用提前还清原贷款,即可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新模式。 在新模式下,如果卖方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可以不解除抵押状态,办理房屋过户后,用买方的贷款还清卖方的贷款。如果卖方有尚未还清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也可以办理“带押过户”后,用买方的公积金贷款还款,减轻了二手房买卖双方“过桥资金”压力。 此外,3月29日起,提高购买一星级或以上绿色建筑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在江门市购买绿色建筑住宅(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协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等相关材料认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但不超过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3月28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