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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拟出台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方案

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
损失补贴每头800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7月14日        版次:FA10    栏目:    作者:欧阳志强

  

  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保障出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近日起草了《佛山市2023-2027年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2023-2027年度,佛山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政策调整为由省、市、区三级财政予以保障,其中市级财政承担30%,区承担20%,另50%由各区在省级涉农资金申请。

  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由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在省农业农村厅正式备案并正常运营的合法企业)申请。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损失补贴对象为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生猪的货主,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对象为具体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单位。

  补贴范围包括屠宰前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活猪、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包括经屠宰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脏器及病变组织、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和修整后不可食用的部分;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生猪产品。

  根据征求意见稿,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损失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每头80元。经检疫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公斤折算头的标准,每月汇总后折算成相应的生猪头数,去除小数位取整数享受补贴(不足90公斤的部分不享受补贴)。运送至屠宰企业时已经死亡的生猪不享受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只享受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