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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招募“民间林长”邀市民当森林“管家”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7月20日        版次:DA09    栏目:    作者:秦小辉

     东莞防灭火队员定期巡护山林(资料图)

  

  文/羊城晚报记者 秦小辉

  图/羊城晚报记者 王俊伟

  

  7月5日,东莞市林长办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民间林长”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民间林长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东莞“民间林长”,邀市民一起为东莞森林当家,助推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东莞市首批“民间林长”将以“6个市级林长责任区域,各片区2名”的原则,招募12名市级“民间林长”。热心护林兴绿公益事业的市民可及时关注,进行线上提交资料报名。

  

  为何设立?

  使林长制更接地气更具活力

  

  自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东莞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高。但是,东莞森林资源分散,守护力量不足,难以及时发现一隐蔽性的问题,守住林业生态保护线压力日益增大。

  为更好地配合与支持“行政林长”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林长制工作机制,引导全市民众积极参与林长制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大众的评议权、参与权、监督权,东莞市林长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民间林长制度,初步建立起林长制社会参与机制,使东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更接地气、更切实际、更具活力。

  “‘民间林长’是林长制的延伸和拓展,两者相辅相成,可以有效弥补森林资源管护力量的不足。”东莞市林业局副局长魏元春魏元春表示,从工作特点上来说,“民间林长”深入山林,深入群众,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并推进问题解决,从而达到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的目的。同时,“民间林长”还可以对林业行政行为起到监督作用。

  

  能做什么?

  履行涉林“查评议宣”等职责

  

  据东莞市林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民间林长”是一个志愿性的公益岗位,其公益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是由东莞市各级林长办提议并实施,主要志愿服务包括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相关宣传活动、协助监督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林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依法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志愿服务、生态宣传和监督活动,简而言之就是履行涉林管理保护的查、评、议、宣等职责。

  根据民间林长制度,“民间林长”由各级林长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愿申请或街道、村居等基层单位推荐产生,只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热心森林资源保护公益事业,能积极履行“民间林长”的社会责任,长期在本市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时间和条件定期完成“民间林长”的工作就可以胜任。

  上述负责人表示,为保证“民间林长”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摒除相关干扰因素,还给予“民间林长”相关安全、组织、纪律、培训、补贴、评优等保障。如镇街(园区)应对“民间林长”监督举报行为和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其上报问题的处理结果定期反馈;各镇街、村(社区)要积极配合“民间林长”工作,为其配备巡林服装、工牌等装备,给予适当交通费等补贴,以及获评优秀市级“民间林长”可获一定物质奖励等。

  “初步敲定‘民间林长’将身披红色马甲、挂工牌,到时,市民就可以在山林里看到他们开展巡山护林、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时的身影了。”上述负责人表示,除市级“民间林长”外,全市各镇街(园区)、村(社区)将参照市的做法,逐步建立市、镇街(园区)、村(社区)三级民间林长,预计年内将建立一支百余人的“民间林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