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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下月起施行

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市场化发展

来源:羊城区域     2024年06月18日        版次:FA09    栏目:    作者:黄松炜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松炜报道:《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立法法修改后,佛山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台账和申报管理体系,补充上位法空白;加强跨区域协作,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完善工业危险废物监管制度建设,强化全链条监管;提升政府部门服务意识,推动营商环境更优化。

  佛山是制造业大市,制造业基础雄厚,在制造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也不断增加,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近年来,佛山以“无废城市”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等问题。

  对此,佛山以实际问题为导向,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进行针对性立法,细化补充上位法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及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实现全链条监管、源头减量、过程利用和安全处置。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赖洪健表示,《条例》明确佛山有关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要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和依法申报的工作要求,完善了佛山工业固体废物台账和申报管理体系,填补了上位法空白。《条例》还规定了跨部门、跨区域合作机制,构建工业固体废物全方位、多层次、深领域的联合执法体系,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监管。

  《条例》明确,佛山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扶持政策,支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市场化发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地方标准的制定,探索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制度,拓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途径,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了政府部门要为相关企业提供服务保障的内容: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数据共享、数据服务能力;将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信息通过合理方式集中统一公开,方便产废企业查询核实下游处置企业的有关信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每年更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工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为列入名录的企业提供与监管平台联网所需的建设标准和技术对接标准。

  瀚蓝(佛山)工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荣涛认为,《条例》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升资源循环利用率和环境保护水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强企业对环境风险的应对能力;从标准化、信息化、科技创新、政企合作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环保行业向聚焦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助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