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丘锐妮、通讯员宋宇婷报道:近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利用外卖平台诈骗案,被告人蒲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24年3月,被告人蒲某在作为外卖骑手工作时偶然发现一配送平台小程序存在漏洞,即蒲某以商家名义发起虚假配送订单并由自己作为骑手抢单,利用该平台“先用后付”规则在平台垫付了配送费用给骑手后,将登录该平台小程序的账号注销,能自动清除未支付配送费用的虚假订单,即发起虚假订单者无须支付违约金,接单的骑手也能收取配送费用获利。蒲某发现该漏洞后,仅两个月时间就为自己和他人刷单获利共计2万余元,导致该平台垫付配送费共计3.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蒲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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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利用外卖平台诈骗案
来源:羊城区域
2025年03月05日
版次:YD10
栏目:
作者:丘锐妮;宋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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