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记者 李洪宝 个别学生把课桌刮花,全校学生都要赔款?近日,有东莞家长反映称,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小学因学生刮花桌面,要求全校一到六年级学生赔偿损失,该赔款要求引发家长对收费合理性的质疑。 东莞市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在回应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调查,江南小学只要求对桌椅和抽屉损害比较严重的学生承担修复责任,其他学生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此外,桌椅和抽屉破损的修复费用已支付给第三方公司进行更换和维修,并非支付给学校。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时要求江南小学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加强对学生爱护公物的教育,减少故意破坏学校财物的行为发生。 家长投诉:刮花桌面全校学生赔偿? 记者在东莞市阳光问政平台注意到,有家长反映,今年5月份,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小学就孩子刮花桌面问题,要求全校一到六年级每名学生赔偿桌面50元、抽屉45元,另外每名学生还需要赔偿学校人工费10元,此举引发学生家长对学校收费正当性的质疑。 6月6日,记者致电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小学了解情况。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现在要去上课,可不可以在之后回应此问题?”记者追问何时可以给记者回复,该工作人员称此事“不能在电话上交流”。记者再次询问能否提供学校其他负责部门的联系电话以了解情况,该工作人员以线路故障为由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又多次拨打该电话,但均未能接通。 公开资料显示,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小学是由东莞市、镇两级投入约4500万元高标准建设,并于2010年8月落成使用的全日制公办小学,由铁岗、深巷、博夏3所小学合并而成公办完全小学。记者通过在东莞市政府官网公布的《2025年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小学部门预算》中了解到,2025年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为395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0.65万元,项目支出1215.71万元。 相关回应:仅要求严重损毁课桌面的学生赔偿 针对家长的投诉和质疑,6月9日,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回应记者称,该中心近期已收到了相关类似投诉,已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回复。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表示,经调查,企石镇江南小学只要求对桌椅和抽屉损害比较严重的学生承担修复责任,其他学生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 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表示,经调查,被收取维修费用的学生是因其故意用尺波浪面割划桌面和抽屉,损坏比较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学生在校期间一直使用该套桌椅,不因座位调换或年级调整,为保障学生使用桌椅的安全,学校本着对学生安全负责的原则,先对破坏桌椅的学生进行了教育,后再逐个与其家长进行沟通,要求其承担孩子对财物损害的修复责任。 “有部分家长愿意出钱请第三方公司更换破损的桌椅,也有部分家长自己维修,学校对此均予以同意。”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称,桌椅和抽屉破损的修复费用已支付给第三方公司进行更换和维修,该笔费用是家长和第三方公司之间的民事行为,教育管理部门没有监管职责。 对于收费的合理性,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表示,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十五条“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的规定,学校作为校园资产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的学生予以赔偿或承担修复责任。 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时要求企石镇江南小学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加强对学生爱护公物的教育,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珍惜资源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减少故意破坏学校财物的行为发生。 律师观点: 赔偿责任需精确到个人 “一刀切”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学校让一到六年级的全体学生对损坏的课桌椅进行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广东信而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赖晓洁表示,对损害的物品进行赔偿,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规定的范围,是否赔偿首先需要有侵权行为,其次又有损害后果,还需要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本次事件当中,并不是所有的一到六年级的学生对课桌椅的损坏均有侵权行为。”赖晓洁告诉记者,课桌椅损坏的责任主体需要明确,学校无权要求所有学生进行赔偿。“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学生个体对课桌椅进行损坏,那应该精确到某个学生本人进行赔偿。” 对于损坏的课桌椅赔偿数额的问题,赖晓洁认为,应当依据学校购买的金额,并按一定的折损率去确定桌椅赔偿金额较为公平公正,学校在确定赔偿金额的时候也应当遵循购买价格、折损率以及市场价格制定较为合理。赖晓洁同时表示,如果学生及家长认为学校的赔偿要求不合理,家长可以通过向教育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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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皮鬼”刮花课桌 全校学生都要赔偿?
官方回应:仅追责严重损毁课桌的学生
来源:羊城区域
2025年06月11日
版次:DA09
栏目:
作者:李洪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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